消息称不良贷款批量转让试点获批 房贷、车贷未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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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据排名前列财经报道,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有机构表示已经收到《通知》。
据悉,早在2020年6月,监管部门已向相关机构下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银行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将进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此次较新《通知》显示,可参与转让的个人贷款范围包括已经纳入不良分类的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个人经营类信用贷款。
同时,首批试点参与不良贷款转让的银行为18家,含6家国有银行及12家股份制银行;试点参与不良资产收购的机构包括5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AMC、5家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通知规定,银行可以向五大AMC、地方AMC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地方AMC可以受让本省(区、市)区域内的银行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受让个人不良贷款不受区域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抵(质)押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等抵(质)押物清晰的个人贷款,应当以银行自行清收为主,原则上不纳入对外批量转让范围。即是说,因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所形成的不良,未纳入可转让范围。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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