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个人也能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缴、有限制?答案看这里!

张家界资讯助手 2021-01-27 12: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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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个人也能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缴、有限制?答案看这里!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使用政策性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了!”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仅仅是单位职工享有的一项福利。现在,只要参加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就有机会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公积金政策的出台,既可以帮我存钱,存款年利息比银行活期存款高得多,又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缴存的公积金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可谓一举多得,这真是一项惠民好政策,我们老百姓安居乐业有了保障!”

1月1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内,从事餐饮行业的邓女士正在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她开心地说,等到公积金缴纳6个月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了这笔钱就可以在张家界市买房安家了。

“灵活就业人员”指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无固定单位进城务工人员等(包括港、澳、台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方式就业人员。

申请开户缴存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同时,具有张家界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在张家界市辖区内就业并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

“我们结合张家界市实际,出台了《张家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目的是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吸引更多农村和外来张家界市创新创业人员安居乐业,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拓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性,支持全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有所居、改善居住条件。”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贺军梁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度比例为月收入的10%-2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专户实施统一管理、并归个人所有。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个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并提供担保人、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惠民安居,圆住房梦

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有什么限制?

又有什么政策性的好处呢?

个人需符合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按自愿原则可以申请开户缴存: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

2

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我市《居住证》,在我市辖区内就业并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

3

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履行缴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缴存开户限制情形:

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批准缴存开户:

1

个人信用报告中有连续3次(含3次)或累计6次(含6次)逾期等不良记录的;

2

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公布为失信人员的

3

存在涉嫌赌博、吸毒等行为的;

4

经考察没有稳定合法收入来源的;

5

其他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调查评估不能批准开户的情形。

个人缴存需提供资料: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2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原件

3

申请人非本市户籍的提供本市的《居住证》原件

4

申请人缴存银行卡(借记一类卡); 

5

申请人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或完税证明

6

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申请人申请开户缴存的,填写《张家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就近到业务大厅提交,业务大厅受理后报所在管理部审批。

各管理部应加强审查、调查,及时作出是否同意其开户缴存的回复,获批同意的,签订《张家界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张家界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托收协议》。

个人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约定日(一般为每月15日)前将缴存资金存入托收协议约定的银行卡,由委托银行按月连续代扣代缴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个人缴存公积金利率计息: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按当日一年期定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并计入个人账户(现行挂牌年利率为1.5%)。

个人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个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缴存公积金变更: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或其它缴存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市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单位缴存职工已离职没有再进入新单位就业的,若本人自愿,可转化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单位暂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可转化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

    个人公积金如何提取: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工作的通知》(张金字〔2020〕13号)规定的,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灵活就业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可销户提取;灵活就业人员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可终止缴存关系,经缴存地管理部核准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一类银行卡

    个人如何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市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

2

提供一名信用良好具有担保能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人为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均同意),或增加其他固定资产抵押担保

3

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的通知》(张金字〔2020〕5号)相关规定。

4

申请人缴存银行卡(借记一类卡); 

5

申请人属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或完税证明

6

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灵活就业人员在缴存和使用中出现违约责任时,依据 《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文件全文:

上述文件中可以看到

内容多次强调“个人信用”

近日,张家界发布

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

严惩领域失信行为!

   一图看懂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

   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

来源:综合自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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